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《网络游戏管理办法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其中提到,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,遵守以下规定: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、时长;
对容易导致沉迷的、存在不适合未成年人使用内容的游戏,应禁止未成年人登录;
严格执行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限制性要求,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,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;
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租售、游戏币及虚拟道具交易服务,以及陪练、代玩等第三方服务;
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随机抽取服务;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打赏情况;
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;不得有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的网络游戏经营行为。